1、中心开设的培训工种有:
车工、铣工、钳工、焊工、电工、家用电器维修、电子技术、计算机、数控加工技术、汽车修理、汽车驾驶等培训。
2、职业技能鉴定:
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,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进行培训、考核,认定其职业资格,颁发职业资格证书。
鉴定范围:各工种初、中、高级工。
申报条件: 初级工:培训班结业或工作两年;
中级工:中、高职毕业或工作五年或初级工满三年;
高级工:工作满八年或中级工满三年。
3、特种作业培训考核:我中心由省、市安监部门审定、批准设立的培训服务机构,为特种作业人员提供考核培训,办证服务。